2022年福建警方接处民众报警求助536.9万起******
中新网福州1月10日电 (郑江洛)1月10日,是第三个中国人民警察节,也是全国第37个“110宣传日”。据福建省公安厅当日披露,2022年福建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处民众报警求助536.9万起,其中违法犯罪警情42.6万起,救助遇险民众25.5万人次,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安定稳定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在建设应用“互联网多媒体报警服务平台”方面,福建全省公安推广应用嵌入微信、支付宝等手机应用软件的“福建110”报警小程序,形成更加多维立体的报警服务体系,全年共接处民众非话务报警求助80.3万起。
同时,福建公安不断深化110与114、“今日头条”等平台合作,提升114社会化移车、警媒协作“公益寻人”服务成效,2022年内共处置民众移车求助529.8万起,协作找回走失、失踪人员7945人,社会反响良好。
疫情期间,福建各地110还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民众窗口的作用,积极妥处各类涉疫报警求助警情9.6万起。
福建公安机关还进一步完善110与12345对接联动工作机制,深化巩固110应急联动机制,与12348法律援助、劳动人社部门联动处置纠纷机制等。2022年内,福建全省110共向各级政府便民服务平台、联动单位分流非警务报警求助147.2万起,联动处置纠纷9.4万起,有效推动化解风险、促进社会和谐。
此外,2022年,福建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虚假报警、恶意扰警案件252起,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222人,批评教育488人。(完)
江秋莲: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,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******
1月10日中午,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,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,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022年12月30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,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。
据青岛晚报报道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鑫应当在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
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,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
此前,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,此后该微博被封号。(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)